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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院教职员工参与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凡推荐师德标兵人选必须获得市(州)级(含同级部门)以上的表彰。(已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被评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各单位上报: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于2014年4月16日上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稿和纸介质稿),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相关表格在学院FTp–工会文件夹中)

三、学院上报:在各单位上报初选人员基础上,学院确定一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参与全省“十佳师德标兵”初评。时间在4月25日之前。

四、为进一步了解学院近三年来教职员工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学院工会对各单位教职员工获奖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