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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生书画摄影等艺术类作品展示的通知

关于开展师生书画摄影等艺术类作品展示的

通 知

各工会小组: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师生审美情趣,形成浓厚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学院形象,院工会与团委特向全院师生征集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类作品。

一、 参展对象:学院教职工、在校大学生。

二、 活动主题:“青春”— “家国”—“校园”

三、 参展项目及规格要求:

1、 绘画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素描、水彩、水粉、彩铅速写、钢笔画、漫画、蜡笔画等,纸张尺寸不限;

2、 摄影类作品:包括相机和手机摄影;

3、 硬、软笔书法作品,最小16开纸张;

四、 参展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清新明朗。

2、 每人参展作品类别、幅数不超过2幅。专业书法、美术教师每人1幅作品。

3、 作品上交时附作者简介、作品简介,内容不超过30个字。

4、 各学院师生作品由各院团总支汇总后上交。其它单位上交到院团委,行知楼319、320室,每个单位作品不少于2幅。

五、 上交时间及展出时间:

各单位于11月20日之前收齐作品,经过专家评选,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作品将于11月30日至12月5日在图书馆门前集中展出。

院工会 院团委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