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党史、践初心,跟党走、铸师魂”
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营造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展示广大教职工“学党史、践初心,跟党走、铸师魂”新时代高校教师风采。根据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安排,校工会、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联合举行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学党史、践初心,跟党走、铸师魂
二、参加单位: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三、决赛地点:学术报告厅
四、活动时间:4月下旬——5月下旬
五、活动程序:
1、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职工利用党员支部党日活动时间开展演讲活动,初选参赛人员。(5月上旬)
2、各党总支(支部)初选一名人选上报工会办公室,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会、组织部组织一次复选活动。(5月中旬)
3、在复选的基础上,组织全校“学党史、践初心,跟党走、铸师魂”主题演讲活动,邀请校领导和专家评比出相应奖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5月下旬)
六、演讲要求:
1.演讲内容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坚持立德树人总目标,讲述党史故事、育人故事、成长故事、发展故事,展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用党的光辉历史和身边的精彩故事教育人、启迪人、鼓舞人,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精神力量。
2.演讲稿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具体、逻辑严密,结构精巧。其中叙述案例或讲述故事部分应达到总篇幅一半以上。
3.吐字清晰,声音洪亮,语言生动、流畅,富有感情。
4.演讲内容熟练,要求脱稿,有一定体态语。
5.文稿宜控制在1500字以内,每一位参赛选手演讲时间控制6分钟之内。
七、活动奖励:
活动经费由学院工会按照相关规定列支,对优秀演讲教职工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推荐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本次活动参加情况和比赛成绩计入党史学习教育考核。
八、演讲活动评分标准(10分):
1.演讲内容(4分)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故事感人、案例典型、逻辑严密、结构精巧。
2.语言表达(3分)要求:普通话标准、发音清晰、表达流畅,语言贴切生动。其中,脱稿演讲占1分。
3.表情仪态(2分)要求:感情充沛,精神饱满,服饰整洁、朴素,仪态端庄、自然大方。
4.演讲效果(1分)要求:听众反应好,具有感染力,产生良好的影响。
九、比赛说明:
1.参赛选手的比赛顺序在赛前抽签确定。
2.演讲人员名单和演讲稿请于5月16日前报工会办肖艳老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