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随州市工人先锋号及随州市五一劳动奖候选人预评选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工会小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踊跃投身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奋斗实践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根据随州市总工会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开展2023年随州市五一劳动奖候选人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评选候选人范围
在学校教育、教学、服务领域认真工作,有一定荣誉基础,有良好师德,在本职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已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副处级或者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在教育一线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者。(近两年市级劳动和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选手优先考虑。)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严把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推荐质量。
四、各单位提名预评选候选1人
五、推荐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党总支(支部)根据评选条件,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本单位1名预评选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工会办,并在本单位公示。(3月14日完成)
2、学校工会办综合各单位上报情况提出学校预报名人选1人,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公示。(3月15日完成。)
3、学校工会办将学校预评选候选人名单及表格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参加全市市直单位共用名额竞选。(3月20日)
附:随州市《关于做好2023年随州五一劳动奖和随州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件及各类表格下载https://szszgh.cn/portal.php?mod=view&aid=7393
六、随州市工人先锋号从学院2023年度优秀院系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