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工会网站!
学院首页 > 工作动态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困难职工建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困难职工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市直各产(行)业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为精准帮扶全市城镇困难职工,建立工会预防返贫返困常态化帮扶机制,根据《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困难职工建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一)建档类别。根据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深度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相对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3、意外致困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和家庭意外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二)否决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建档帮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

(三)其他说明。

1、本人及家庭成员实际拥有2套(含)以上房产的(不含农村宅基地、车库车位),不能申报深度困难职工,可申报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在查实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住房后,其他实际拥有的房产,不论是否出租,均应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计入家庭收入。

2、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摩托车、三轮车、残疾和患病职工功能性代步车除外),不能申报深度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以上其中一项或多项,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含)以内的,可申报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

二、救助项目

根据致困原因和资金保障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实施一项救助,也可实施多项救助。

(一)生活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

(二)医疗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的补助,补助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含自付和自费部分)。

(三)助学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以及工会勤工俭学项目岗位的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职工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二)入户调查。基层工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之日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职工的家庭困难状况完成入户调查,核实申报资料,填写入户核实表,确保情况真实。

(三)审核公示。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致困原因、建档类别、监督电话等。

(四)单位申报。基层工会将公示后无异议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纸质申报资料,按属地划分原则上报各地方工会或所属职工服务中心。

(五)核对信息。由市总工会联合人社、民政、公安、房产、市场管理局等部门,对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数据比对,对核查发现的疑点问题,由基层工会核实。

(六)录入建档。各地方工会或职工服务中心要及时更新困难职工信息,将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困难职工纸质资料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按照层级审核、备案电子和纸质档案,已解困脱困的及时办理退档手续,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工会要按照困难职工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扎实开展建档帮扶工作,精准掌握情况,把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建档范围,填写《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汇总表》,将汇总表电子版和信息查询委托书一并上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女工部),统一进行房产、车辆、工商登记信息核查,上报截止时间为430日。

(二)市直基层工会按照通知要求,本着“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和材料申报工作,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电子版可在随州市总工会网站(www.szszgh.cn)、随州工会工作群(QQ329485892)下载。联系人:祁君君、刘雯,联系电话:0722-3593121,地址:市政府四楼48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