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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6年家庭困难教职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关于开展2016年家庭困难教职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通 知

各工会小组:

为摸清2016年以来全院困难教职工底数,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和送温暖长效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根据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随工发【2016】9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工会决定在全院开展2016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需摸底调查的困难教职工,必须是学院工会会员,且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随州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月人均594元)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高于随州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下的职工,由于本人及家庭人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年医疗费个人累计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因上述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下列人员原则上不得帮扶救助:副科级以上党政群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机关及直属机关干部职工;国有及民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内容:

各工会小组要及时将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到广大教职工,按照通知规定,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城镇困难职工档案表》(填写电子档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工会小组核实。

凡符合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困难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盖本单位工会公章);

(2)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3)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4)相关困难证明资料复印件(因患病致贫需提供医院诊断报告和当年医药费结账单据、收入低致贫需提供工资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既保证全面、细致地了解到每一名困难教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又要做好核实审查工作。

(二)通过摸底调查,建立完善本单位困难教职工档案,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基本信息,了解困难教职工的思想状况、致困原因及帮扶需求,积极寻求党政支持,与上级工会一起努力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

(三)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请各工会小组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各项表格和相关材料的填写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文字稿上报地点:行知楼 工会办公室404室。电子表发:646075335@qq.com。或者学院工会ftp上。

(四)按照市总工会要求,为保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实名发放,帮扶资金将由银行直接划拨到困难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中。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