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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方案》的通知

随工办[2014]3号

关于印发《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市直各产(行)业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现将《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随州市总工会公室

2014年3月13日

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0.23”重要讲话和全总十六大、省工会十二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具体方案如下:

一、调研目的

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了解掌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状况,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基层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的对策措施,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调研内容

1、建会基本情况。包括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设置情况;基层单位数、符合建会条件的单位数、已建会单位数、未建会的原因;工会工作机构是否单独设立,工会委员会是否按期换届选举。

2、发展会员情况。包括职工数、会员数(含女职工、劳务派遣工、农民工)。

3、干部配备情况。包括工会干部数(含女干部数、专职干部数、兼职干部数);基层工会主席是否直选产生;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否由企业行政负责人、控股股东、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以及企业人力资源、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4、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是否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以及会员评家活动。

5、工作保障情况。包括基层工会办公场所与设施,工会经费的收缴、提取、运用和监督。

三、调研方式

1、全面调查。以市总工会为责任单位,县、市、区总工会,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为基本单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总工会负责对其直管基层工会,县、市、区总工会,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负责对其直管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负责对其所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大型企事业工会、市直产业工会、金融单位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负责对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产业活动单位等)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2、重点调查。对规模以上企业、劳资矛盾相对突出的企业、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的企业、有政治安排和荣誉称号的经营者所在企业,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行重点调查,重点调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

3、抽样调查。市总工会、县级总工会从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企业进行抽样调查,一般要抽查同一地区5个以上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抽样调查前不打招呼,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随机访谈职工群众等方法进行调查。

四、调研进度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市总工会召开调研动员部署会;各地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调研进程表。

2、集中调研阶段。3月中旬至5月上旬,各地各单位集中开展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市总工会适时进行抽样调查。

3、调研汇总阶段。5月中旬,各地各单位上报调研情况;市总工会汇总形成整体调研情况。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过程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作为贯彻全总十六大和省工会十二大精神的过程,作为服务职工“三万”活动的过程,切实摸清基层工会组织状况及作用发挥情况,为下一步全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打下基础。

2、要强化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调研作为一项涉及工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门人员,投入专项经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紧抓好抓实。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把此次调研与各自分工以及工会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实行蹲点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基层情况。

3、要确保准确。各地各单位要确保此次调研工作的准确性,做到全覆盖、不重复、不遗漏。此次调研工作根据统计、工商和税务等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以及工会掌握的单位名录开展。此次调研情况,不作为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

4、要把握节点。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调研工作,据实填写《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组宣部。

附件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表

2、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

3、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汇总表

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